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3
2.私募資金來源: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
3.私募股數:18,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
5.私募總金額:新臺幣280,80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臺幣15.60元整。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
櫃交易。除以上規定外,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公司預計用於償還借款及充實集團營運資金,以因應集團長期發展所需
以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私募之特定人,授權董事長依照下列特定人選擇方式洽定之,選擇方式
如下:(1)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公開
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範圍之特定人如下:
(A)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
(B)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2)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3)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A)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為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
財務資源,提供經營管理技術、整合產品製程、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及協助新產品
線業務開發訓練、通路拓展等以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B)必要性:有鑑於近年來終端市場對產品需求之變化,為提升本公司之競爭優勢,
擬引進對本公司未來產品與市場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投資人。
(C)預計效益:藉由應募人之加入,可加速本公司在產品與市場發展之契機,並有
助於公司穩定成長。
認購股數:18,000,000股;認購金額:新臺幣280,800,000元。
(二)私募定價日:100年9月23日。
(三)私募價格訂定依據:
A.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其中參考價格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參考價格為17.45元。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參考價格為19.49元。
B.決議私募普通股案之本次董事會100年9月23日為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參考
價格為每股新臺幣19.49元,私募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15.60元,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四)本次私募價格係依100年9月2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之。
(五)本次私募增資繳款期間:100年09月26日至100年10月07日。
(六)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