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5/1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本公司經98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之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
第43-6條第7項規定,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期限屆滿前分次辦理。
本公司於98年9月29日董事會通過98年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仟4佰7捨萬股
普通股後剩餘未募集額度1億8仟5佰3拾萬股,因發行期限即將屆滿,基於考量資金
籌資時點之實際市場狀況及其時效性,故不再繼續辦理募集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