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
2.增資資金來源:95年度及96年度未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6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67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1,779,000元,其發行股數以股東
會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
金發放。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按流通在外股數64,418,365股(含員工行使認股權認購之
普通股77,805 股)計算,每仟股約配發15.01 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盈餘轉增資,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
載股東之持股比例分配,分配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
湊足整股之登記。未拼湊之畸零股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未拼湊之畸零股統
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折付現金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增資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或因本公司
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者,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比率因
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依本次盈餘分派之股票股利總額,調整
股東每股配發股票股利。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應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除權基準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