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2/10
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93年12月10日董事會決議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
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2943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所發行之93年度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總額共計新台幣二億元,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3年7月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2943號函核准公開發
行。
(2).公司債轉換價格基準日:93年12月13日。
(3).公司債轉換價格:經參考詢價圈購彙總結果,以轉換價格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
個營業日、五個營業日(均不含訂價基準日當日)孰低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乘以101.15%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計算為26.5元。
(4).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募集期限內俟適當時機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公司債之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