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立端科技九十三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貳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每張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五年,自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開始發行至九十八年十二月
二十二日到期。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擴充機器設備、增加轉投資海外事業。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第一商業銀行財富管理事業群信託處。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
15.簽證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信託處。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本公司九十三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公告。
17.賣回條件:
(1).發行滿二年時,債券持有人得要求立端科技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2.82%
(實質收益率1.40%),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2).發行滿三年時,債券持有人得要求立端科技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4.26%
(實質收益率1.40%),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18.買回條件:
(1).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止,若普通股股票之收盤價格
連續30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50%時,立端科技公司得按面額收回全部債券。
(2).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
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時,立端科技公司得按面額收回全部債券。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權稀釋並無重大影響。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所發行之93年度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總額共計新台幣二億元,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3年7月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2943號函核准公開發
行。
(2).公司債轉換價格基準日:93年12月13日。
(3).公司債轉換價格:經參考詢價圈購彙總結果,以轉換價格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
個營業日、五個營業日(均不含訂價基準日當日)孰低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乘以101.15%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計算為26.5元。
(4).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募集期限內俟適當時機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公司債之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