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9/04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會計師查核報告
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
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未經
本會計師查核,因而無法表示意見,附列目的僅供參考。
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
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
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
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中,部份長期股權投資係根據
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其於民國九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餘額為41,479千元,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因此認列之投資損失
為87千元。另,附註十八中轉投資事業及大陸投資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
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及相關被投資公司資
訊若經會計師查核,對財務報表可能影響而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二年上
半年度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
狀況,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
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意見,除應考量第三段及
第四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轉投資事業及大陸投資資訊於經會計師查核後,可
能對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及營業外收支明細表有所影響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第
五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黃柏淑,俞安恬
證期會核准 簽 證 文 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92)台財證(六)第22026號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六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已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