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副總經理:葉正賢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此案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總經理 葉正賢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茂迪(蘇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茂迪(蘇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高新區茂迪路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太陽能電池片及模組之加工及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