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股東紅利120,010,149元(每股約1.6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金額(新台幣元):
(1)員工現金紅利:25,548,000元。
(2)董監事酬勞:3,930,000元。
二、另以資本公積配發:18,183,450元(每股約0.25元)。
三、因本公司於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前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或註銷、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成普通股,致本公司流通在外之股數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提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於訂定股利分配基準日時,
以該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重新計算配息率、增資配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