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每仟股配發124.36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配發77.72股,共計
每仟股配發202.08股﹝包括盈餘轉增資為新台幣32,805,90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為新台
幣20,503,690元﹞現金股利:為新台幣21,870,600元﹝每仟股配發829.0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權、除息基準日為93/8/25
(2)停止過戶期間93/8/21~93/8/25
(3)最後過戶日為93/8/20
(4)除權息交易日為93/8/19
(5)國內第一次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93/7/30~93/8/25
(5)配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規定改以現金分派之,其股份統由董事會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
(6)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7)現金股利於發放日前另行公告,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
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