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0/08/2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0/10/0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一、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
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88,106,630元,計發行普通股68,810,663股,
經100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為彌補虧損減少資本額548,106,630元,銷除已發行
股份54,810,663股,減資比例為79.654316%,並經董事會決議100年9月19日為減
資基準日,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40,000,00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14,000,000股。
二、對每股淨值影響:以最近期100年6月30日之財務報表計算如下:
實收資本額 流通在外股數 每股淨值
=============== ================ ===========
減資前 688,106,630元 68,810,663股 1.21元
減資後 140,000,000元 14,000,000股 5.95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0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24,723,512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及私募股票計普通股44,087,15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688,106,63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548,106,63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4,810,663股,用以彌補
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
減少之,減資比率為79.654316%。
四、減資後換發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14,000,000股(含私募8,969,832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140,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203.45684股(即每仟股減少796.54316股);減資後未滿
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去),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六、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股基準日預計為民國100年11月1日,並預計自100年11月10日開始受理換發
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2)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預計自民國100年10月28起至100年11月9日止期間內
停止辦理過戶。
(3)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已上櫃股票預計自民國100年10月26日起至100年11月9日
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4)新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採無實體發行)上櫃日期預計為民國100年11月10日。
自新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採無實體發行)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已上櫃買賣部份
終止上櫃,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新股票-原私募股票部份(採無實體發行)預計自民國100年11月10日換發後,原
舊股票-私募股票部份,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
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
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100年10月27日(含)前持有現股之舊票存入 貴股東證券集保帳戶即可。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100年11月10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
股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商業銀行股務代
理部,電話:(02)2504-8125。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定後辦理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與美鑫公司之民事訴訟,依據台灣高等法院之民事判決,及本公司董事會
決議,註銷由美鑫公司返還之股份,註銷股份基準日為100年9月20日,註銷股數為
61,628股(註銷股本616,280元),連同上述減資案業經台北市政府100年10月7日
府產業商字第10088318800號函核准在案,故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140,000,00元,
再經註銷股份後之實收資本額為139,383,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