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康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有關美鑫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請求返還價金一案 第二審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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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01-24
主旨:公告本公司有關美鑫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請求返還價金一案 第二審判決結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美鑫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3)案號:99年度上字第111號 2.事實發生日:100/01/2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美鑫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本公司 等間返還價金一案,已在第一審判決本公司敗訴,本公司 於99年3月10日提出上訴。 4.處理過程:第二審判決結果:本公司應於被上訴人返還本公司 五十萬股股票之同時,給付新台幣565萬元,及自民國98年2月 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無影響,因本公司已於98 年2月26日提供反擔保金565萬元,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