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12/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章惠元
二、董事:劉緒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董事:章惠元擔任鈞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主要營業項目:電器批發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
備批發業、電信器材批發業、資訊軟體批發業、電子材料批發業、電器零售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電信器材零售業、資訊軟體零售業、電子材料零
售業、國際貿易業、電腦設備安裝業、資訊軟體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二、董事:劉緒倫擔任職務如下:
1.樂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營業項目: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電線及電纜製造業、電器及視聽
電子產品製造業、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電子零
組件製造業、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電器批發業、電信器材批發業、資訊軟
體批發業、電器零售業、電信器材零售業、資訊軟體零售業、國際貿易業、資訊
軟體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富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資訊軟體批發業、資訊軟體零售業)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該公司上述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