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智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聯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9年度司促字第4504號
2.事實發生日:99/10/1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權人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金額為新臺幣6,095,429元及利息及賠償督促程序費用500元。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式處理後續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如第4點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