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6/27
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
3.私募股數:普通股11,764,705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整。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8.5元整。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周轉,強化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增資基準日:100年06月30日。
(2)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以100年06月27日為定價日,以定價日前1個營業日
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並加回減資反除權($30.05)之2.83成為本次
私募價格。
(3)繳款期限預計:100年06月28日至100年06月30日。
(4)募集對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特定人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910003455號函規
定之特定人為限,且參與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
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