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
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規定之對象
3.私募股數:依實際訂價計算
4.每股面額:10元
5.私募總金額:5億元
6.私募價格:
一.私募之參考價格應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二.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1.7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併授權董事會訂定
之。若普通股市價降低致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辦理增資額可能同步增加股東權益項
下之股本與累積虧損,其私募價格仍應高於公司淨值,訂價尚屬合理。
三.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1.7成。
四.獨立專家業出具就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意見書。
7.員工認購股數:未定
8.原股東認購股數:未定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預計辦理次數, 預計私募金額, 預計資金用途, 預計達成效益
第一次 ,1億元, 充實營運週轉、強化財務結構, 使流動資產高於流動負債
第二次 ,2億元, 充實營運週轉、強化財務結構及拓展業務, 強化財務結構、增強
業務擴張之能力。
第三次 ,2億元, 充實營運週轉、強化財務結構及拓展業務, 強化財務結構、增強
業務擴張之能力。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辦理本次私募前一年內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董監事全面改選),依『公開發行
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
合理性之評估意見,將載明於股東會開會通知,以作為股東討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