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松崗資產管理(股)公司.文魁數位時尚(股)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處份機關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相關文書案號:北院隆99司執丑字第5249號,士院木99司執助雙字
第290號
2.事實發生日:99/03/0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文魁數位時尚(股)公司自96/11以來,
為本公司商場之承租客戶,雙方簽立『松崗時尚館』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部分樓層之租賃契約,惟文魁公司經營
不善,租賃兩年以來,雖每月均償付部分租金,仍累欠租金及
代墊款124,278,536元。
4.處理過程:本公司於98/09/30及98/12/24分次具狀法院聲請債
權支付命令,於98/12/16及99/3/2分別收到聲請之支付命令確定
證明書,98/12/17發布重大訊息揭露對此筆債權增提備抵呆帳
之影響數,後於99/3/9、99/4/14分別收到法院執行命令,扣押
文魁數位時尚(股)公司於兆豐及萬泰兩家銀行之存款,並於99/5/12、
99/5/13收取債權金額計1,344,024元。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預估影響金額新台幣
122,934,512元整,已於98年度全額提足備抵呆帳。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業自98/10/31與文魁數位時尚(股)公司
租賃合約到期終止,原出租之樓層收回自營招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