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23
2.公司名稱:松崗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公告及債權人通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業經99年6月14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依公司法第168條相關
規定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計新台幣1,875,000,000元,並銷除股份187,500,000
股,即每仟股銷除937.5股,減資比例為93.75%。
二.本公司截至99年03月31日止,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
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25,000,000元,分為1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台端對本減資案若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99年7月23日止之期間內
,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
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四.又 台端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
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