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5/1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50,047,669
5.預定買回之期間:99/05/17~99/07/1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1.00~97.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8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93,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96/11/14至97/1/13;買回普通股593,000股;新台幣60,610仟元
2.97/9/5至97/11/4;買回普通股300,000股;新台幣13,479仟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次申請買回:預定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593,000股
第2次申請買回:預定買回1,000,000股;實際買回:300,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99年5月14日第七屆第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
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3,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三次買回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長期服務、向心力與生產力
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
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
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
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以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或對本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
(係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50%)之全職員工為限。享
有認股資格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
或特殊貢獻功績及發展潛力,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等因素,由總
經理核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股數後提報董事長同意為之。本項認股資格不得移轉,若有繼
承情事,悉依民法之規定辦理。
第五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員工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三、 財務處訂定認購繳款期間並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除權時,應按相關比率調整之。
第七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第八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如有未盡事宜,悉依
相關法令規定或授權董事長另行決定之。
第九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九十九年五月十四日第七屆第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八七,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二十三.九二,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之規定,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
十七日至九十九年七月十六日止,以區間價格每股41~97元(當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自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買回公司股份共計3,000仟股,經評
估上述買回區間價格尚稱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
另依據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
試算本次買回庫藏股計劃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
動比率、速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本次買回庫藏股計劃對公司之財務狀
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