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擇定特定人。
3.私募股數:不超過20,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預計新台幣200,000仟元(以面額計算)。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平均股價之六成訂定之。目前暫定私募價格為每股40.74元(係以不低於暫定定價日
99年3月19日前一個營業日(不含定價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67.9元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股價之六成計算暫定私募價格),
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原則
上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
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營運發展引進策略合作伙伴,
預計可以充足的營運資金應付業務成長及營運規劃所需,並可強化財務結構,且擴充
市場版圖,以快速因應產業變化,促使公司營運穩定成長,鞏固市佔率,維持銷售
數量至民國100年仍可成長最少10%。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
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
須變更或修正,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