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
2.私募資金來源: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募集之。
3.私募股數:13,32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133,250,000元(以面額計算)。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
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本公司98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之,
本次私募價格係依98年6月29日(董事會)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不含定價日)
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66.34元之六成計算。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依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原則
上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
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以充實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營運發展引進
策略合作夥伴。預計可以充足的營運資金應付業務成長及營運規劃所需,並可強化財
務結構,且擴充市場版圖,以快速因應產業變化,促使公司營運穩定成長。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已洽定之應募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之資格規定,
應募人為LONGCHEER TELECOMMUNICATION (H.K.) LIMITED、群聯電子(股)公司、
鴻威創業投資(股)公司、SHANGHAI INTERNATIONAL SHANGHAI GROWTH INVESTMENT LTD.
鄭期成、蕭維榮、錢一匡、陸耀中、林麗珍、徐正泰、王靜雯、楊昆城
蔡鳳霞、鄭修妤、鄭修婷、鄭修淇、施幼琴、蕭宇彤、林培霖、王京、趙少威、陳中
(2)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訂為99年3月22日至99年4月9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訂為99年4月12日。
(4)本公司原預計私募股數40,000,000股,實際私募股數13,325,000股,
剩餘未發行額度26,675,000股將不再繼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