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01
2.私募資金來源: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
六月三十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且對本公司營運相當
瞭解,並為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關係人。
3.私募股數:4,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26,080,0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6.52元,約當參考價格之8折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交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
後除依證交法43-8規定外,原則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依證交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交易。
除以上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價日:100/02/01。
(2)訂價依據: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9月1日金
管證發字第0990046878號函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
定;以本次董事會(100/02/01)定價日前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股價)即新台幣6.99元,
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股價)即新台幣8.15元,以兩者計算價格較高者作為本次私募普
通股之參考價格,並以該參考價格之八成即每股新台幣6.52元為本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
資案之發行價格。
(3)本次私募股票之應募人:華詣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利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100年2月1日起至100年2月14日止。
(5)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00年2月15日。
(6)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由本次董事會討論決定之,並授權董事長得依實際
需要調整增資基準日,另有關私募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擬授權由董事會全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