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沈秋華及華詣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鄭敬齡、梁建銘
受理法院: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案號:97年度全字第45號
2.事實發生日:99/01/1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聲請人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於該院97年訴字第4171號確認董事會決議成立等事件終
局確定前,禁止相對人鄭敬齡行使凌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權,及相對
人梁建銘行使凌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職權之假處分案。
4.處理過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98/12/30裁定駁回聲請。另本公司於99/01/15收到裁定
書。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
出抗告狀。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