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華詣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鄭敬齡、陳星榕、辛玉屏、國華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黃振璋、郭建宏、林宗林、
黃振日、張旭昺、錢逸森、顏德水、張國平。
受理法院:台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號:98年度裁全字第874號
2.事實發生日:99/01/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聲請人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本公司第五屆董事鄭敬齡、陳星榕、辛玉屏、
國華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黃振璋、郭建宏、林宗林、黃振日、張旭昺及監察人錢逸森、
顏德水、張國平行使董監事職權。
4.處理過程:新竹地方法院於99/01/07受理在案,本公司於99/01/11收到民事假處分
聲請狀。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本公司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