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蔡豐賜(神基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副董事長:王天來(薩摩亞商塔普蘭克科技(股)公司代表人)
董事:林志誠(丰揚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獨立董事:邰中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有關解除「蔡豐賜(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之競業禁止
限制,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78條規定利益迴避,
未參與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股東行使表決權,經其餘股東投票決
議通過解除「蔡豐賜(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之競業禁
止限制;有關解除「王天來(薩摩亞商塔普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王天來及薩摩亞商塔普蘭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78條規定利益迴避,未參與表決,亦未代理
其他股東行使表決權,經其餘股東投票決議通過解除「王天來(薩
摩亞商塔普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有
關解除「林志誠(丰揚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
制,林志誠及丰揚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78條規定利益迴
避,未參與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股東行使表決權,經其餘股東投票
決議通過解除「林志誠(丰揚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之競業
禁止限制;有關解除「邰中和」之競業禁止限制,經股東投票決議
通過解除「邰中和」之競業禁止限制;有關解除「王榮華(薩摩亞
商塔普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王榮華
及薩摩亞商塔普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78條規定利益
迴避,未參與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股東行使表決權,經其餘股東投
票決議不解除「王榮華(薩摩亞商塔普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志誠(丰揚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志誠:南昌華孚精密金屬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林志誠:
南昌華孚精密金屬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大街89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林志誠:
南昌華孚精密金屬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生產鎂合金射出成型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