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2
2.公司名稱: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原為改善財務結構並取得充裕之營運周轉金,
業經100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本公司桃園市
大智路廠區,並將提請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討論。
(2)現因本公司9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辦理
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141,452,605股(含私募普通股
25,000,000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年4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2657號函核准在案,
預計可於本(100)年第三季辦理完成,將可改善本公司
財務結構;另因本公司為轉投資海外子公司及充實營運
資金,將於100年股東常會提案討論辦理私募普通股
50,000仟股案,預計可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
二次辦理完成,亦將可支應本公司營運周轉金之需求。
故處分大智路廠房已不具急迫性,經董事會決議撤銷
處分廠房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