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孚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股票代號:6235 華孚
發布時間:2011-04-22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 丰揚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 聯捷投資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監察人 丰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同一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預計私募普通股不超過50,000仟股為上限, 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考量私募股票三年 內不得轉讓之流動性限制,本次私募價格訂為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 八成,目前考量減資反除權後之暫定私募價格為新台幣10.50元, 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轉投資海外子公司及充實營運資金,以償還 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 所需資金,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擬以 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實際發行,故不適用。 11.參考價格:尚未實際發行,故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實際發行,故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本公司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 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 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