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2
2.減資基準日:100/06/1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9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
銷除普通股141,452,605股(含私募普通股25,000,000股),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4月14日金管證發字
第1000012657號函核准在案。
(2)本公司訂定100年6月10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向經濟部
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將另
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換股作業計畫及時程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