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0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32,430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08/05至93/10/04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3,2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45元至90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
,得繼續執行買回。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占本公司截至93年03月31日止已發行股份
之9.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此情形。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此情形。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8/4董事會議記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本次買回之股份,依
法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凡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員工,於認股基
準日到職滿一定期間,本公司應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
定員工得認購之股數,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
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
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
公司截至93年03月31日止已發行股份之9.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25.4%,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
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元大京華證券就旺玖科技本次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
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