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18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無償配發新股一五六、五六二、九○○股案,業經呈奉財政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七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三○一二五一○九
號函核准在案。
(2)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發行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轉換公司債自93年7月1日至92年7月26日停止
轉換及自93年7月22日至93年7月26日停止過戶。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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