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0/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超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超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季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
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
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附註六所述,超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83,646千元及40,170千元,暨民國九十
二年及九十一年前三季相關之投資收益及損失分別為27,833千元及501千元,
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附註十八所
述之「轉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
所述之核閱程序執行核閱工作。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季報表及被投資公司相
關資訊若經會計師核閱,對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外,並未發
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
之情事。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