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2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9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0/09/15
5.最後過戶日:100/09/1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1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22
8.除權(息)基準日:100/09/22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100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
2.擬訂定本次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為100年9月22日,按是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壹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090元。並依公司法第165條
之規定自100年9月18日至同年9月22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
3.本次分派之現金股利訂於100年10月14日發放,委由股務代理機構發放。
4.本次分派現金股利相關作業,悉依100年度股東會之決議辦理,並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未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