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譜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之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6228 全譜
發布時間:2003-08-05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之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2/08/0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通過,擬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3780000股,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 十七日台財證字第0920132187號函號核準申請案,經董事會決 議如下: (一) 、本公司於92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一年度盈 餘分派每股配現金股利0.227元,股票股利1.4657元,發放股東 股票股利新台幣35,500,000元,員工股利2,300,000元,合計共新 台幣37,800,000元,發行新股3,7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業經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7月17日,台財證字第092013 2187號函核准在案。 (二)、 股票股利部分,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有股 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46.5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於分配 時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另員工紅利之發放授權董 事長分派之。 (三)、 本次配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四)、 停止過戶期間:自92年8月27日至92年8月31日止。 (五)、 配股(息)基準日:訂於92年8月31日。 (六)、 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92年9月2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 (七)、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2年8月27日至92年8月31日 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 司領回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2年8月26日,下午五時前 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361-3033辦理股票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 集中保管股份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