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99/01/11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
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 謂 姓 名 普通股股數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股數
董事 沈頤同 10,581,914 82,112
董事 夏文豪 1,200,462 4,166
董事 呂明孝 1,561,137 413,482
董事 智創科技(股)公司 4,080,000 0
代表人 陳子光 0 0
代表人 李沛霆 0 0
董事 蔡鎮隆 0 0
董事 趙榮祥 0 0
監察人 李 美 1,018,024 0
監察人 蔡文純 178,300 0
監察人 周芳文 0 0
3.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由:
Macnica集團成立於1972年,主要從事半導體經銷業務,公司總部設於日本橫濱市,其
業務遍及全球,包括日本、台灣、中國、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韓國、印
度等亞洲地區、歐洲及美國。Macnica集團全球有超過1,500名員工,2008年會計年度
之營收約為13億美金。Macnica集團已具有傑出的工程團隊聞名,擁有超過300名的應
用工程師提供客戶技術性支援。Macnica集團將持續與各電子市場之夥伴建立合作關係
,增加在全球的業務。
本公司於99年1月12日下午2時00分召開臨時董事會,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
證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依法討論須公告、申報事宜。
(1)本公司全體出席董事及列席監察人依照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就本次公開收購對於本公司股東之建議進行討論。
為彰顯本案相關評估及建議,保持客觀、中立原則,董事沈頤同、夏文豪、呂明孝、
董事代表人陳子光及李沛霆、監察人李美及蔡文純採取利益迴避原則,故就股東做成
建議及表決,自動放棄表決權,亦無異議。
(2)經主席徵詢參與建議與表決之董事,對本次公開收購案並無反對意見,並對於
本公司股東建議如下:
公開收購人擬以每股新台幣17元收購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76,111,786股,每股收
購價較公司截至99年1月8日止之收盤價16.05元高;又本公司至98年9月30日止經會
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14.99元,該收購價格高於每股淨值13.41%;如以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為每股16.37元,則每股收購價高於3.85%。參與建議之
董事及列席監察人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自行決定是
否參與應賣。
4.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
本公司財務狀況於九十八年第三季核閱報告提出後並無重大變化。
5.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
種類、數量及其金額:不適用。
6.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參閱公開收購人所提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