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5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746,374股
(2)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1,746,374股
(3)盈餘、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共計3,492,748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4,927,480元(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資本公積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2)本公司嗣後若因庫藏股股數變動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權而發行新股或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為普通股時,則股東之配股比例,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除權基
準日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分配比率。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合併後湊一整股配發,不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
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