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連雲港光鼎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243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28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7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0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13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439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半年內還款
(2)日期:
99年11月9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955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7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