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新台幣4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2,000,000股由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000股
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80%,計1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
在新股發行認股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承(認)購或承(認)購不足及
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權利均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充實本公司資本以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
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資本市場籌資計畫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改變以致有變更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於
法令規定範圍內得為必要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