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9/06/14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民國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議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通過修訂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5)通過修訂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6)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98年度股東現金紅利預計每股配發約2.50元,嗣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而需
發行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庫藏股之轉讓等其他原因,致影響本公司有權參與分
派股份總數時,則依本案決議之擬分配盈餘總額,按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有權參
與分派股份總數,調整股東配息比率,配息率計算至小數點後四位(以下捨去) ,
本次現金股利分配未滿1元之畸零數額,轉公司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