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6
2.發生緣由:
一、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二、截至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營業收入及稅前損益達成率分別為148.24%及
234.25%,已達財務預測更新標準,但原來編製財務預測之基本假設並未產生重大變
動,故全年度之預測數並不因為前六月時間差異所影響而需做修正。
三、本公司前六月營業收入較預期成長之主要因素為客戶預期景氣回升故增加資本
支出所致。且在營業費用控制得宜下,使得稅前獲利19,724仟元。然在考量國際能
源價格變動、中共宏觀調控成效、美國升息速度及幅度及國內需求是否持續擴增等
變動因素致產業景氣未明顯出現持續上揚訊息之前,公司站在穩健、保守立場,預
估仍然可以達成全年度的財務預測目標,暫無調高財務預測之需要。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