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12/22
2.買回股份目的:為鼓勵員工及延聘優秀人才,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9,8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2年12月23日至93年2月22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1,1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9元至18元。
8.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中心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9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於92年12月22日92年第8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已具備。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已具備。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