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葉春榮
董事 林森福
董事 顧英明
董事 張榮光
董事 張初子
董事 李漢宗
董事 張 鈞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新任董事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等情形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6/17~102/06/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9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葉春榮
董事 林森福
董事 張榮光/不適用
董事 李漢宗/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葉春榮 東莞岳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林森福 無錫國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岳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涌口工業區
無錫國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岳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區域通訊網路線材、電腦週邊產品、3C電源線及線材加工、
插座、網路通訊產品。
無錫國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寬頻工業區域通訊網路設備、光電元件、光通訊傳輸收
發模組、電腦周邊傳輸設備、高傳輸電源線組、寬頻區域通訊網路系統設計。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