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
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
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
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
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248,327千元及160,508千元,民
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已認列之投資損失金額分別為新台幣5,602千元及
6,066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評價
而得。另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
本會計師亦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
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
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
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有
關長期股權投資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查核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第四段所述之
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