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減資緣由: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3.減資金額:新台幣二八四、七三七、九○○元整。
4.消除股份:二八、四七三、七九○股(含私募普通股二七、七一九、九一○股)
5.減資比率:一七‧二五四二七二%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一、三六五、五○七、八三○元整。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0/06/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
減資換股基準日,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
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該收盤價認購之。
(2)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上櫃
日、新股參考價等事宜,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
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3)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
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並授權董事會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