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朱鋑隆先生
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事業名稱:昆山吉佑和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總經理
(2)事業名稱: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解除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董事會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朱鋑隆先生 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事業名稱:昆山吉佑和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總經理
(2)事業名稱: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事業名稱:昆山吉佑和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昆山市花橋經濟開發區雞嗚塘南路936號
(2)事業名稱: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新源路66弄21號12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事業名稱:昆山吉佑和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輸送用機械器具、自動車產業用車輛、各種機械等部品製造及
販賣精密治具、工具製造及販賣
(2)事業名稱: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國際貿易、加工組裝機械、電子機板分割機
販賣精密治具、工具製造及販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