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18
2.公司名稱:精和資訊及精鋒資訊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精和資訊:精誠資訊持股比例90.47%
精鋒資訊:精誠資訊持股比例98.95%
5.發生緣由:為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昇營運競爭力,精誠資訊與精和資訊
及精鋒資訊於100年4月18日經三方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精誠以現金合併方式
吸收合併精和資訊及精鋒資訊,合併後精誠為存續公司,精和及精鋒為消滅
公司,並暫訂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0年6月1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經洽請獨立專家出具對價格合理意見之評估後,精誠擬以每股新台幣10元
購買未持有之9.53%精和股權及以每股新台幣10元購買未持有之1.05%精鋒
股權。
(2)有關本合併案未盡事宜,除合併契約另有規定外,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並得依最新法令規定及行政指導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
(3)凡精和及精鋒債權人如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民國100年5月19日前以書面
方式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4)精和及精鋒之股東得依企併法第19條規定,自即日起至民國100年5月19日
前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逾期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