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974,371,65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4/19~100/06/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9.54~62.02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7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買回期間:
970825~971003、971024~971219及980209~980408
實際買回:
10,000,000股(註)、11,560,000股及3,029,000股
均已註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二次及第三次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原因:市場成交量不足以致無法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擬議第四次買回本公司普通股案,敬請 審議。
說明:
(一)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擬自集中市場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並同意出具董事會聲
明書,詳如附件四。
(二)前述作業程序擬依下列細節執行: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之股份將辦理銷除。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不超過新台幣10,974,371,654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00年4月19日至民國100年6月18日。
5.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元29.54至62.02元間,預計買回本公司普通股所需資金約
新台幣295,400仟元至620,200仟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本
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集中市場買回。
(三)擬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進行所有與上述買回本公司普通股相關之交易。
(四)敬請 審議。
決議: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討論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0年4月18日第6屆100年第二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7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2.2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
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3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黃宗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
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
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註:970825~971003原申報及實際買回10,000,000股,於辦理現金減資後餘9,000,000股,
實際辦理註銷股數為9,000,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