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00/3/24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泰鋒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鋒) (精誠資訊持股比例98.9%)
精鋒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鋒) (精誠資訊持股比例100%)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泰鋒之全體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案係100%股份轉換案件,故泰鋒之全體股東均須參與。
其中為本公司關係人:無。
7.併購目的:
集團內部組織調整。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升營運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將有效整合資源及提升營運競爭力,預期完成後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換股比例:每1股泰鋒普通股換發1.34股精鋒普通股。
計算依據:換股比例係按雙方99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自結財務報表、
公司淨值、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股東權益等之因素,由雙方徵詢獨立專家之意見後訂定
之。
11.預定完成日程:
股份轉換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0年4月18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泰鋒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及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
業務。(精誠資訊持股比例98.9%)
精鋒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及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
業務。(精誠資訊持股比例100%)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依股份轉換契約書之約定,精鋒應按轉換比例發行新股,故精鋒暫訂將發行新股
21,749,7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以供泰鋒之股東轉換持有精鋒之股份,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其他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如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歸併一人轉換,或由精鋒依面額,按比例
折算現金(至元為止)支付之,並授權由精鋒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倘依法令
規定或作業需要而有變更本項畸零股處理方式之必要時,由泰鋒及精鋒之董事會
全權處理。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1)為簽署及履行本案股份轉換契約以及其他相關文件,擬由泰鋒及精鋒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得於完成各項決議程序後,代表簽署本案相關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或主管機關
要求必要或適當之一切行為。
(2)依企業併購法規定,本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須再提報股東會審議通過,因精鋒
為一人股東公司,故依法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議決本股份轉換案。
(3)精誠資訊將規劃以簡易合併為最終目標吸收合併精鋒,但具體條件將提送後續董事會
決議通過後執行。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