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茂 重大訊息 - 100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從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6213 聯茂
發布時間:2011-06-17
主旨:100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從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蔡茂禎 (2)董事:高繼祖 (3)董事:正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第5屆董事會任期結束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蔡茂禎董事長、高繼祖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蔡茂禎董事擔任本公司100%轉投資之聯茂(仙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茂成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 (2)高繼祖董事擔任本公司100%轉投資之聯茂(仙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聯茂(仙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仙桃市黃金大道東段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高階銅箔基板、膠片、多層壓合基板專業代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主要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事業,故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