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茂 重大訊息 - 代子公司(IIL)新增資金貸與570萬美元予子孫公司 (IPL)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公告標準

股票代號:6213 聯茂
發布時間:2010-09-28
主旨:代子公司(IIL)新增資金貸與570萬美元予子孫公司 (IPL)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99/09/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IP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孫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6248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26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9009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527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營業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70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6429 5.計息方式: 不適用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843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6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 近期財報資本(USD仟元) 累積盈虧(USD仟元) IPL 500,000 20,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