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30
2.公司名稱: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1條規定,99年~102年
之當年度6月30日為基準日,以重設基準日前1、3、5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乘以101%向下調整轉換價格,惟調整後轉換價格
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之80%。
6.因應措施:
本轉換公司債(聯茂五)自98/3/5轉換價格重設後,其調整後之轉換價格已達發行時
轉換價格之80%,故自重設基準日99/6/30起,其轉換價格維持新台幣20.34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轉換債之詳細資料,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各項專區」中的「債信專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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