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一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
每股0.5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另以盈餘新台幣30,000,000元及
資本公積新台幣3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業經呈奉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07.05證期一字第09300129609號函
核准在案。
(二)除權除息暨增資基準日:93年8月25日
(三)除權除息交易日:93年8月19日
(四)股票最後過戶日:93年8月20日
(五)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21日~93年8月25日